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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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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规范

点击:172次时间:2021-12-06
1、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,言行举止优雅得体。
2、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,按医院要求着装,工作服必须干净、整洁、合身,体现岗位特征。不能穿便装、穿拖鞋上岗。
3、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医院统一制作的胸牌上岗,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监督。
4、工作人员不允许留怪异发型、不理光头、不留胡须。女士发不披肩,长发应盘起。男士发不过衣领,鬓角不过中耳。
5、医务人员工作期间不留长指甲、不涂指甲油、不戴耳环、戒指、手镯。女士化淡妆,严禁浓妆艳抹上岗。
6、院区内不得穿拖鞋、背心、短裤。
7、外出期间应着便装,不得穿工作服进餐厅就餐或出入其他公共场所。
8、每年5月1日开始统一更换夏装,10月1日后统一更换冬装。